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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收藏家协会介绍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3 22: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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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会成立情况简介

    西宁市收藏家协会是2014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的,2016年9月26日正式换发了新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630100320500143P。
    西宁市收藏家协会,是由广大收藏家、收藏组织、收藏爱好者,以及业界精英、社团、文博专家、文化学者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开放性社会组织。

(二)协会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及任务 

    1、西宁市收藏家协会的性质是:由西宁市广大收藏家、收藏组织、收藏爱好者,以及业界精英、社团、文博专家、文化学者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开放性社会组织。
    2、西宁市收藏家协会的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爱国旗帜,团结全市广大收藏家、收藏组织、收藏爱好者以及业界精英、社团、文博专家、文化艺术学者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增强与提升民族的收藏意识,弘扬中华收藏文化,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悠久绵长、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遗产;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政策,保护、抢救、开拓各种民间收藏品,提升收藏者的收藏品位、收藏技艺,规范、引导收藏者的收藏行为,配合政府规范民间收藏品市场,促进收藏活动的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正确收藏方向,始终突出和体现“文化与艺术齐辉,艺术与品德双馨”的理念,始终引领收藏领域新潮;大力宣传国粹与地方精品文化艺术,提高当代地方名家资质和知名度,营造广阔平台,激励收藏者和文化艺术学者的收藏热情、创作热情,使我市收藏及文化艺术早日走向世界艺术殿堂;加强与海内外收藏家、收藏组织、收藏爱好者的交流合作和友好往来,深化与促进国际收藏活动的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架设交流平台,服务广大藏家。
    3、西宁市收藏家协会的业务范围及任务:
    一、开展各种收藏知识讲座和学术研讨活动,培养会员学习与运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会员的文化艺术修养和鉴赏能力,以及收藏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为会员提供服务、指导,维护其正常收藏活动和合法权益。
    三、举办收藏品展示会、交流会,提高鉴赏及收藏水品,促进收藏者之间交流,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四、积极发展收藏文化产业,为收藏者传递信息,提供展示平台,构架起收藏者与社会的虹桥。
    五、创造条件,创办收藏业务培训实体,建立民间收藏信息咨询鉴定实体,组建“中国·青海西宁收藏展览馆或博物馆”,为会员提供展示场所,为群众开辟参观、游览、学习之地。
    六、设立“西宁市收藏家协会”官方网站,利用各种传统和现代传媒手段,特别是利用、开发数码影视媒体,全面客观地介绍和宣传中华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及民间收藏业绩,报道会员藏品,交流收藏经验,发布收藏活动事宜等信息。
    七、创办协会会刊、会报、工作通讯,组织出版与收藏文化有关的藏品图录和收藏论著、中外及地方著名收藏家传记等,与国内著名出版社合作,为会员优惠出版各类收藏方面的专著。协会将创办会刊《西宁收藏》,初拟以季刊形式出版发行。
    八、加强与内地收藏家、收藏组织、收藏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交往、合作,实现共赢。
    九、高举爱国旗帜,加强与港、澳、台收藏者之间的联系与友谊,广泛团结海外华侨、华人同好,以收藏为纽带和桥梁,增进彼此交流与借鉴,拓展我市收藏者的视野与市场,共促中华收藏事业的绚丽发展,共促祖国的和平统一、繁荣稳定。
    十、加强与国外收藏家、收藏组织、收藏爱好者的友好交往,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积极与文物部门、博物馆开展交流合作,实现共赢。
    十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扶贫济困,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

(三)会徽  会旗  会歌

    为增强团队意识,凝聚信心和力量,促进收藏队伍壮大发展,有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强化民族意识,激发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力,本协会制定了会徽、会旗、会歌。

    会徽为巍巍昆仑和中华龙图案,两者完美结合,象征华夏大地悠久的历史、绚烂的文化,展示华夏民族升腾不息的拚搏精神。
会旗为五彩金凤、祥云、江河湖海图案,三者完美结合,象征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收藏艺术和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
会歌为《我们是中华的收藏人》。
   

(四)协会的组织机构
    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市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选举理事会;理事会负责选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全市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市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本协会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理事长办公会,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常务理事会职权,领导协会工作,并对其负责。
    协会设立秘书处、办公室、会员组联部、财务部、事业发展部、宣传培训部、学术研究部、会展部、文博专家委员会、咨询鉴定专家委员会、《西宁收藏》编辑部。

(五)协会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根据《西宁市收藏家协会章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协会的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信念;
    二、在收藏界和文博界有较大影响;
    三、有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和社会活动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会员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六、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服务水平;
    七、有技艺、会鉴定、懂经营、善交流,勇于开拓创新;
    八、具有一定的筹款能力,能在经济上为协会作出奉献或有突出贡献;
    九、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十一、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十二、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根据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理事长还必须具备以下特殊条件和要求:
    一、必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必须年满45周岁;
    三、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四、必须在社会公众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必须在文史哲、收藏鉴赏、法律、社会管理等方面出版过相关书籍和论著,且必须为正规出版物;
    六、必须被相关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聘为非专职教授,以聘书为凭。
    七、必须具有深厚的中华传统文化底蕴;
    八、必须德艺双馨;
    九、必须在协会的发起、筹备、组建、成立、管理、发展、交流过程中做出过无私的最大贡献。

(六)协会通讯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6号
邮政编码:810000
    办公与传真(TEL):0971-5139663
    直线电话:17709781035
    电子邮箱(E-mail):xnscjkfx@163.com
    官方网址:http://www.xnsc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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