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收藏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西宁市收藏家协会(英文名称:Xining Collector Association,缩写:XCA。)。
第二条 西宁市收藏家协会的性质是:由西宁市广大收藏家、收藏组织、收藏爱好者,以及业界精英、社团、文博专家、文化学者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市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西宁市收藏家协会的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爱国旗帜,团结全市广大收藏家、收藏组织、收藏爱好者以及业界精英、社团、文博专家、文化艺术学者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增强与提升民族的收藏意识,弘扬中华收藏文化,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悠久绵长、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遗产;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政策,保护、抢救、开拓各种民间收藏品,提升收藏者的收藏品位、收藏技艺,规范、引导收藏者的收藏行为,配合政府规范民间收藏品市场,促进收藏活动的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正确收藏方向,始终突出和体现“文化与艺术齐辉,艺术与品德双馨”的理念,始终引领收藏领域新潮;大力宣传国粹与地方精品文化艺术,提高当代地方名家资质和知名度,营造广阔平台,激励收藏者和文化艺术学者的收藏热情、创作热情,使我市收藏及文化艺术早日走向世界艺术殿堂;加强与海内外收藏家、收藏组织、收藏爱好者的交流合作和友好往来,深化与促进国际收藏活动的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架设交流平台,服务广大藏家。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西宁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所在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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